一、编制依据
《四川省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管理和评价标准》DB51/T104-2018
《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 2682 -2020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 328-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 50905-2014)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川建发〔2018〕8号)
1、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污染源主要由物料运输、物料堆放、装料、卸料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2、运输车辆进出场,车胎粘泥,或地面泥石,行驶中与地面摩擦产生尘源,由于行使速度造成空气急速流动而形成旋风,将其带入空中,造成污染。
3、露天堆放的建筑材料因吸附空中尘埃,或自身氧化形成的表面粉末,或本身即为粉末状(如水泥),未遮盖时遇风升于空中,造成污染。
为有效减少运输、物料堆放、装料、卸料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确保扬尘治理达到施工要求,本项目除进出车辆清洗外,主要采用高压喷雾除尘设备。
设备布置:装料台、堆料仓及围墙喷雾降尘。
三、搅拌站扬尘治理设备1、全封闭洗车机机室外高空旋转喷雾桩
2、主要道路雾桩喷淋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