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相对湿度不超过75%,且无粉尘、无腐蚀性气体或蒸气、无易燃易爆物质的危险性较小场所,其低压配电箱可选用开启式的。
(二)在相对湿度接近100%的特别潮湿场所和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气的场所应选用保护型的。
(三)能产生大量粉尘的多尘场所,应选用防尘型配电箱。
(四)在有可燃液体和悬浮状、堆积状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的H-1级、H-2级火灾危险场所,应选用防尘型的;在有固体可燃物质的H-3级火灾危险场所,可选保护型的。
(五)在爆炸危险场所的选用。
1、在有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1)在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Q-1级场所应选用隔爆型、防爆通风、充气型的低压配电箱。
(2)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Q-2级场所,可选用任意一种防爆型。
(3)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但可能性较小的Q-3级场所,可选用密封型的。
2、在有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1)在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G-1级场所,可选用任意一级隔爆型、防爆通风型、充气型的。
(2)低压配电箱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G-2级场所,可选用防尘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