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
办理流程:
申请办理出版物许可证——文化局审查资料并受理——工作人员审核资质——下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书
所需资料:
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文件
2.公章
3.企业核名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人及负责人身份证明
5.经营地址使用证明
6.发行人员2个及身份证明(批发需要,零售不需要)
7.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认缴)(零售无此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