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种规模的超市开遍了大街小巷,发生在超市内的受伤案件也越来越多。崂山法院民一庭法官朱翠玮介绍,一旦在超市发生意外,超市和消费者都要保存好现场证据,若发生纠纷便于确定责任。
顾客下楼梯摔倒超市担责
今年7月份,住在李沧的赵女士到李村某商场购物,准备进入商场超市时没有发现地面的楼梯,致使其摔倒,造成胫骨和腓骨骨折。事后,赵女士要求商场支付她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但商场认为,他们已做好了安全警示义务,赵女士受伤完全是她个人原因,与商场无关,而且她主张的数额过高,商场难以接受。
案件在李沧法院审理时,赵女士提供了事发时的照片及视频录像,她称自己是在下楼梯时受伤的,楼梯一共分为两段,她受伤的那段没有张贴任何警示标志,通过照片及视频显示,商场在楼梯靠近扶手处放置垃圾桶和物品存放柜,阻碍了要扶扶手的顾客。
法院认为,商场经营者应当保证楼梯干净、畅通,应当在楼梯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从证据中显示,下楼梯时楼梯有反光,这会影响顾客对楼梯的判断。不过赵女士作为一名成年人,在下楼梯时应当小心慎行。商场方提供的录像显示赵女士下楼梯时踩在楼梯前沿而滑倒。因此,赵女士应当对自己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经过,法院判决商场承担60%的赔偿责任,赔偿赵女士各项损失8.9万元。(记者 王婷)
新闻延伸
超市生鲜区**易摔伤
崂山法院民一庭法官朱翠玮介绍,随着超市数量的增多,发生在超市的受伤案件也越来越多。 “从审理的情况来看,主要有滑倒的,被购物车或理货车撞伤的,还有被超市停车杆砸到的。发生危险**为集中的区域为生鲜食品区,这里地面经常有水,有时还会有菜叶子掉在地上,如果不及时清理,很可能发生意外。 ”
对此,朱翠玮建议,作为商家,要加强对超市的管理,尤其是地面、货架上的商品以及自动扶梯等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 “除了定时清理外,可以做警示标志,提醒消费者注意。 ”朱翠玮说,“对于消费者来说,购物时要注意附近的环境,避免发生意外。如果不幸受伤,消费者可在现场拍照录像,或者找证人帮忙,保留证据。商场也可以调取录像,还原事件当时的原貌,便于发生纠纷时确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