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加热器具时(酒精灯、酒精炉、电炉、电加热套等)必须放置隔热衬垫,严禁将高热器物、融化金属、火花直接与台面接触;
2、请勿使用带有磨料、酸碱成分的清洁剂;
3、使用尖锐锋利器件时应特别注意,不得划伤台面;
4、每张实验台上不得同时使用两台以上大功率电器(2KW),用电时根据需要选用10A或16A插座;
5、不得在洗涤盆内清洗拖把等,严禁将实验废物或固状异物等直接排入下水管;
6、实验完毕,切记将台面上的残留的试剂擦拭干净,绝不能使酸、碱等强腐蚀性液体接触超过4小时;
7、通风厨内风机、实验室换气扇、有机实验室桌上型通风柜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工作,损坏电机;
8、实验台、通风厨下柜子及吊柜内不得存放氧化性、腐蚀性药品、试剂。
以上事项请实验室各位教师、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并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对于不按规章制度执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