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
本方案依据《成都市建设工地扬尘与噪声监控系统数据传输协议》及《GB/T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对成都建设工地扬尘与噪声监控系统终端升级改造,通过《成都市智慧工地平台》实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音在线监测、实时预警,避免施工单位成为附近居民投诉及环保处罚对象。本方案易于实现,成本低。
1 名词术语
1.1建筑施工场界: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1.2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 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等。
1.3建筑施工噪声: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1.4等效声级: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除特别指明外,本方案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1.5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1.6大声级: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 A 声级大值,用LA max 表示,单位 dB (A)。
1.7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1.8背景噪声:场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1.9昼间、夜间:昼间是指 6:00 至 22:00 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 22:00 至次日 6:00 之间的时段。
2 监测条件
2.1测量精度:测量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变送器,其性能不低于国家标准GB/T17181对2型仪器的要求。
2.2测量仪器:具有市级以上计量院出具的符合《JJG188—2002声级计检定规程》或《GB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的定期检定报告,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
2.3测量仪器:传声器需加装防风罩。
2.4采样设置: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2.5测量值
2.5.1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
2.5.2测量连续 20 min 的等效声级。
2.5.3测量瞬时大声级。
2.6、背景噪声测量
2.6.1 不受被测声源影响且其他声环境与测量被测声源时保持一致。
2.6.2 稳态噪声测量 1 min 的等效声级,非稳态噪声测量 20 min 的等效声级。
2.7测点位置的选择
2.7.1 测点布设:根据施工场地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位置和声源位置的布局,测点应设在对噪声敏感建筑物影 响较大、距离较近的位置。
2.7.2 测点位置一般规定
一般情况测点设在建筑施工场界外 1 m,高度 1.2 m 以上的位置。
2.7.3 测点位置其他规定
2.7.3.1 当场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设在场界外 1 m,高于围墙 0.5 m 以上的位置,且位于施工噪声影响的声照射区域。
2.7.3.2 当场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时, 如: 声源位于高空、场界有声屏障、噪声敏感建筑物高于场界围墙等情况,测点可设在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 1 m 处的设置。
2.7.3.3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设在室内中央、距室内任一反射面 0.5 m 以上、距地 面 1.2 m 高度以上,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
3 数据上传平台
3.1 测量记录:被测量单位名称、仪器ID、测点位置、测量时间等
3.2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 20 min 的等效声级;瞬时大声级。
3.3背景值修正
3.3.1背景噪声值比噪声测量值低 10dB (A)以上时,噪声测量值不做修正。
3.3.2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在 3 dB(A)~10dB(A)之间时,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的差值修约后,按表 2 进行修正。
表 2 测量结果修正表 单位: dB(A)
差值 |
3 |
4~5 |
6~10 |
修正值 |
-3 |
-2 |
-1 |
3.3.3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 3dB(A)时, 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视情况按 3.3.1 或 3.3.2 款执行;仍无法满足前两款要求的,应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测量结果评价
4.1昼间 6:00 至 22:00等效声级Leq(dBA)>70,超标
4.2夜间22:00 至次日 6:00等效声级Leq(dBA)>55,超标
4.3 夜间大声级LA max >65dB(A),短信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