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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倍立环创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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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成都建筑工地噪声监测预警方案

    2021-08-19
     成都建设工地扬尘与噪声监控系统终端升级改造方案

    简述

    本方案依据《成都市建设工地扬尘与噪声监控系统数据传输协议》及《GB/T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对成都建设工地扬尘与噪声监控系统终端升级改造,通过《成都市智慧工地平台》实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音在线监测、实时预警,避免施工单位成为附近居民投诉及环保处罚对象。本方案易于实现,成本低。

    1 名词术语  

    1.1建筑施工场界: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1.2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 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等。

    1.3建筑施工噪声: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1.4等效声级:在某规定时间内A声级的平均值,又称等效连续A声级,用Leq表示,单位为dB(A)。除特别指明外,本方案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1.5 A声级: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级,用LA表示,单位dB(A)。  

    1.6大声级: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测得的 A 声级大值,用LA max 表示,单位 dB (A)。

    1.7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在测量时间内,声级起伏不大于3dB(A)的噪声视为稳态噪声,否则称为非稳态噪声。   

    1.8背景噪声:场界外噪声源产生的噪声。

    1.9昼间、夜间:昼间是指 6:00 至 22:00 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 22:00 至次日 6:00 之间的时段。

    2 监测条件 

    2.1测量精度:测量精度为Ⅱ级以上的声级计或环境噪声变送器,其性能不低于国家标准GB/T17181对2型仪器的要求。

    2.2测量仪器:具有市级以上计量院出具的符合《JJG188—2002声级计检定规程》或《GB387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的定期检定报告,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

    2.3测量仪器:传声器需加装防风罩。  

    2.4采样设置: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2.5测量值

    2.5.1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

    2.5.2测量连续 20 min 的等效声级。

    2.5.3测量瞬时大声级。

    2.6、背景噪声测量

    2.6.1 不受被测声源影响且其他声环境与测量被测声源时保持一致。  

    2.6.2 稳态噪声测量 1 min 的等效声级,非稳态噪声测量 20 min 的等效声级。  

     

    2.7测点位置的选择  

    2.7.1 测点布设:根据施工场地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位置和声源位置的布局,测点应设在对噪声敏感建筑物影 响较大、距离较近的位置。

    2.7.2 测点位置一般规定

    一般情况测点设在建筑施工场界外 1 m,高度 1.2 m 以上的位置。

    2.7.3  测点位置其他规定

    2.7.3.1  当场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设在场界外 1 m,高于围墙 0.5 m 以上的位置,且位于施工噪声影响的声照射区域。

    2.7.3.2  当场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时, 如: 声源位于高空、场界有声屏障、噪声敏感建筑物高于场界围墙等情况,测点可设在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 1 m 处的设置。

    2.7.3.3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设在室内中央、距室内任一反射面 0.5 m 以上、距地 面 1.2 m 高度以上,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

    3 数据上传平台  

    3.1 测量记录:被测量单位名称、仪器ID、测点位置、测量时间等

    3.2测量1min的等效声级; 20 min 的等效声级;瞬时大声级。

    3.3背景值修正  

    3.3.1背景噪声值比噪声测量值低 10dB (A)以上时,噪声测量值不做修正。

    3.3.2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在 3 dB(A)~10dB(A)之间时,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的差值修约后,按表 2 进行修正。

    表 2    测量结果修正表                  单位: dB(A)

    差值

    3

    4~5

    6~10

    修正值

    -3

    -2

    -1

     

    3.3.3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 3dB(A)时, 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视情况按 3.3.1 3.3.2 款执行;仍无法满足前两款要求的,应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测量结果评价

    4.1昼间 6:00 至 22:00等效声级Leq(dBA)>70,超标

    4.2夜间22:00 至次日 6:00等效声级Leq(dBA)>55,超标

    4.3 夜间大声级LA max >65dB(A),短信提醒

  • 雅安市智慧工地扬尘治理平台

    2021-08-19
     倍立扬尘噪音在线监测系统,依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建筑工程扬尘(噪音)在线监测管理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20328号要求,按照《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监测信息系统数据接口标准(试行)》设计生产,采用光散射粉尘传感器,除实时监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外,还可以监测噪音、风速、风向、温湿度和大气压等环境数据,具有视频监控、图像数据叠加、超标抓拍告警等多种功能,进一步提升了建筑工程扬尘噪音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提高了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执行标准

    《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

    《四川省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管理和评价标准》DBJ151/T104-2018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

    《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CJ103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CCJ/T100-2017

    系统特点

    1)能把环境监测数据跟实时视频监控相融合

    2)自动获取实时国控值与现场测量相比对

    3)超标自动抓拍告警,并上传实时数据叠加图片

    4)可自动识别出入车牌,并按要求上传平台

    5)本地宽带或无线路由器上网直传

  • 倍立新款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的功能特点

    2021-08-19

    倍立扬尘噪声监测系统主要用于建筑工地扬尘、沙石场、堆煤场、桔杆焚烧等无组织烟尘粉尘污染源排放的实时自动监控,并能通过摄像头抓拍取证,所得数据均能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实时传递到数据监管平台便于管控。

    倍立扬尘噪声监测系统由数据采集器、传感器、视频监控系统、无线传输系统、后台数据处理系统及信息监控管理平台组成。集成了大气PM2.5PM10监测、TSP、环境温湿度及风速风向监测、噪声监测、视频监控等;该系统还可与各种污染治理装置联动,以达到主动降低污染的目的。

    倍立扬尘噪声监测系统主要特点:

    1、实时的在线扬尘监测,具有自动控制以及声光报警功能,当PM值达到设定上 自动启动一处或者多处(雾炮)喷淋系统的开启,对现场环境进行雾化喷淋降尘措施,当PM值达到设定下限值时自动关闭喷淋系统。

    2、可根据现场除尘和施工用水要求,实现智能化恒流喷淋以及恒压供水。

    3、系统由智能控制器自动控制,操作便捷、智能降尘、节省。

    4、具有短路、过流、过压、过热、过载等多种保护,系统运行如有故障,会自动停止工作并报警输出,具有自检,故障判断,故障记忆,故障提示等。

    5、可手动、自动切换,可保证设备在控制系统失灵的情况下安全连续运行。

    6、分时喷淋,用户可根据情况自行设定,定时喷淋。

    6、具有“互联网+建筑扬尘治理”管理平台,为用户提供实时的扬尘治理数据。

        8、该系统除了降尘的功能,还可以为施工现场降温,并在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通过调节喷淋系统装置,加大洒水量,能配合灭火。 
  • 门禁摆闸硬件结构组成及作用有哪些?

    2020-05-22
     门禁摆闸硬件结构组成及作用有哪些?一些人员有这样的疑问,摆闸是日常常用的一种门禁,应用的范围比较广,使用频率也很高,例如门禁摆闸广泛用于:车站、码头、地铁、大厦、智能小区、等企事业单位,能很好的控制管理好人流情况,那么到底门禁摆闸硬件结构组成及作用有哪些接下来给大家分享。
    以上关于门禁摆闸硬件结构组成及作用有哪些就分享到这里,很多智能通道闸机如三辊闸、摆闸、翼闸、旋转闸等产品,虽然类别以及外形不一样,但是大致构成和组成部份也基本上都包含机箱、阻挡板、机芯等重要部分,只是在功能上有稍稍不同而已,希望以上分享对大家有帮助。
  • 四川省2020年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加快各行业VOCs综合治理

    2020-05-2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四川实施方案,冲刺“十三五”大气环境质量收官目标,针对臭氧污染早发、频发、连片、加重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以防保控、以治保控、以管保控,减轻臭氧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5月至9月期间,以成都平原、川南和川东北地区为重点区域,以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为主攻方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力争全省臭氧浓度同比改善、臭氧污染天数同比减少,消除臭氧重度污染天气。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工业VOCs治理

    严格落实《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关于加快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梳理辖区内涉VOCs企业清单,加快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气储运销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重点整治12个涉VOCs工业园区和113家重点企业。

    加快实施VOCs排放行业的源头替代、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加强涉VOCs企业存储、生产、运输等过程无组织排放收集和控制,石化、化工等行业按要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加快涉VOCs“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实现动态清零。

    严格执行《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以及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企业提标改造。

    (二)加强工业NOx污染治理

    加快燃煤火电机组、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水泥、玻璃等行业深度治理,加快陶瓷、砖瓦、铸造、冶金等行业工业窑炉综合治理,推动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加强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数据监管,严禁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放。

    (三)加强移动源污染控制

    加强柴油货车管控,加大穿城货车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和检查,依法查处超标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7月至8月高温期间,引导燃油类工程机械错时施工,降低高温峰值期间污染排放总量。

    大力推进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监督检查。积极出台夜间加油优惠政策,引导机动车错峰加油,减少10点至16点加油作业频次,鼓励企业夜间卸油。加快推进年销售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和储油库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进一步加大老旧车淘汰力度。加快推动公交、出租车辆、邮政车、网约车等公共服务车辆电能替代。加大城市道路交通管控力度,保障公共交通运力,倡导绿色出行。

    (四)加强面源污染防控

    道路沥青铺装、道路画线、建筑墙体涂刷和钢结构涂装等使用有机溶剂的施工作业,应尽量避开高温时段。在学校、医院、车船站等公共场所推广使用水性建筑涂料。

    推广汽修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涂料,完善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依法取缔露天、敞开式喷涂及无证喷涂作业。

    加快淘汰敞开式干洗机,严格管理干洗行业溶剂使用。加强餐饮油烟排放整治,严查重点餐饮项目未安装、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严禁城区焚烧垃圾、落叶,严控露天烧烤。

    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禁烧专项巡查,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五)实施企业错峰生产

    对末端治理仅采取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一次性活性炭等技术或存在敞开式作业的企业,7月至8月高温期间,引导降低生产负荷。对芳香烃、烯烃、醛类等排放量较大的企业鼓励实行错峰生产。鼓励涉VOCs企业在5月至9月进行生产工艺升级和治理设施改造,减少VOCs使用和污染排放。推进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管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臭氧防控重点区域各市(州)要根据当地实际,科学制定臭氧污染防控方案,明确管控目标、管控时段、管控清单,针对生产、生活和生态各领域提出切实管控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力求防控成效。

    (二)加强联防联控。臭氧防控期间,全省加密监测,及时预警,成都平原、川南地区突出强化联防联控,加大VOCsNOx协同减排力度,落实管控措施,努力实现臭氧污染防控“一盘棋”。

    (三)加强执法监督。将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省级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暗查,推动纳入省人大执法检查,各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治污设施低效、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力的企业,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利用微站、无人机、激光雷达走航等科技手段,严查违法排污行为。

    (四)加强科技支撑。积极邀请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把脉问诊,开展臭氧成因及防控对策分析,对重点地区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企业选择高效VOCs治理技术,编制VOCs综合治理“一厂一策”。

  •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已经开启:各方传递出这些重要声音

    2020-05-22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已经拉开序幕。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日前联合开展的预测会商结果显示,2019年11月和冬季我国北方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2019-2020年秋冬季攻坚成效直接影响2020年目标的实现。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秋冬季期间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

    据预测,受厄尔尼诺影响,2019-2020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专家介绍,2019-2020年冬季,与2018-2019年冬季接近,较2017-2018年冬季偏差,汾渭平原略好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财经记者掌握的信息,目前已经有地方发布了有关环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的紧急通知,一些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正在路上。

    按照地方出台的相关规定,将通过停产或部分生产线限产方式实现减排;凡出现超标排放和达不到应急减排清单措施目标的原则上停产,不能立即停产的限产并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

    这涉及到钢铁、焦化、氧化铝、碳素、水泥、砖瓦窑、陶瓷、耐火材料、玻璃、石灰窑、铸造、炼油与石油化工、煤制氮肥、制药、农药制造、涂料、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20多个行业,涉及面大。

    面对这场形势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广泛关注。一些地方会不会“一刀切”,会不会“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会不会出现过冬取暖的困境?

    对于这些担心,近日,从高层到地方执行层面,都有了明确的态度、要求和措施。

    1日召开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出两个明确的信号:对于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需要“标本兼治”;对于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需要“全力保供”。

    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这次会上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形势,一切从实际出发,更加注重精准施策,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落实“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要求,稳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做好民生用气保供稳价工作,加强天然气价格监控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摸排行动,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在生态环境部日前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今年秋冬季攻坚行动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对过去行之有效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持续予以推进。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基础上,今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更加强调依法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刘友宾介绍,在今年的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中,一律没有涉及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在确定2019-2020年秋冬季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时,充分考虑各地工作实际和操作性,依据各城市上个秋冬季PM2.5浓度值与过去两个秋冬季累计下降幅度分别进行分档,设定各档改善目标。”刘友宾说,比如上个秋冬季PM2.5浓度越高、累计下降幅度越小,本秋冬季目标越高。

    刘友宾表示,清洁取暖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改善空气质量关键的举措,对降低PM2.5浓度的贡献率达1/3以上。不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对于老百姓来讲,也可以让他们生活得更加舒适,是一件为民造福的事。

    “今年我们将坚定不移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继续推进清洁取暖工作,这个没有任何动摇,没有任何变化。”刘友宾说,今年会根据天然气签订合同量确定“煤改气”户数。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在新的取暖方式没有稳定供应前,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受污染物的高强度排放、太行山东侧-燕山南侧的地理地形和不利的气象条件等影响,区域性大气重污染过程频发。”2日,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学术委员会成员胡京南表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PM2.5出现爆发式增长,通常是本地积累、区域传输和二次转化三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应提前采取预警应急措施,减缓大气重污染的发生与发展,同时通过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开展联防联控工作,降低传输通道沿线城市对PM2.5的贡献。

    胡京南说,对于由二次转化引起的PM2.5爆发式增长,应通过一次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气态污染物的协同减排,减少高湿条件下二次PM2.5的生成和吸湿增长,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取得成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研究员也对财经记者表示,在政策协调方面,需要将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和重大决策体系,在不同层面上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的基本制度和重大决策体系进行有效地衔接、协调,使生态环境保护在各方面得到支持,同时在各方面工作中受到合理约束。目前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在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协调、生态环境的协同保护方面,效果仍需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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