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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度内,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能否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
发布时间:2020-07-30        浏览次数:14        返回列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规定,四、推进纳税人建账建制工作。税务机关应积极督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建账建制,改善经营管理,引导纳税人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要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应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因此,一个年度内,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可以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的,征收方式的改变不影响年报,年报按照重新确定的征收方式报送A类或B类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