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咨询:客户可登录我公司网站或电话咨询车辆报废相关问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为客户答疑;
二、准备报废材料,客户办理车辆报废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私人牌照报废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正副本(原件);机动车登记证(原件);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授权委托书》
(需签名)及《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单位牌照报废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正副本(原件);机动车登记证(原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车主公章)及《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注:以上资料准备全部一车一份。)
备注: A、单位名称有变更、单位注销或被吊销的情况:a、行政、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需提供有关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变更或撤销文件;b、企业单位需提供工商局的变更、注销或吊销证明(客户可登录深圳红盾网进行查询和打印);
B、报废车辆属事故车或火烧车的:事故车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火烧车需提供消防证明复印件。
C、若发现报废车辆的发动机号或车架号模糊不清等问题,车主应先将该车送至西丽车管所进行刑侦验车,验车合格后提供刑侦验车单原件方可报废(若有需要,我司可提供一定协助);
D、报废车辆若有违章或违法记录的,需先行处理、消除后方可进行报废。
E、车辆若遗失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或铁牌的,需单位/个人自行填写相关遗失证明。
三、联系收车及入库
1、自行严格核对报废车辆的车型、车身颜色、车架号、发动机号,查看车型是否相符、双号是否有凿改迹象、车辆配件是否齐全后,我司将以上述条件予以决定是否收车。
2、符合上述条件的,车辆自行送往我司报废车场由保安员如实登记拆件情况及车辆状况,由专业人员确认签字,车主领取收车条。(送车时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
3、报废车场的地址及联系电话: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高石社区3组74号,电话:(张先生)13708217900,(李先生)13072890689
四、报废资料交接与开票
报废车辆在我司场地入库后,车主可携上述报废材料直接至我公司交接及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在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前请自主自行查询该车的违章、违例情况,并通知车主处理。由开单员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第二联上注明查询日期、结果以及进场日期。
五、后续事项:
1、车辆报废程序自开票后需要1-3个月不等的时间方能办结(根据不同车型而定),此期间车主若有任何疑问或有任何查询需求,可联系我司经办业务员或直接致电13708217900,13072890689。
2、车管所开出《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后,我公司经办业务员将电话通知客户取单,至此,所有报废手续办结。